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事局、
青岛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在全市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中开展
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
各区(市)委组织部、区(市)人事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科学技术局,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政工)处:
为深化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建设四型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组通字[2003]1号)和人事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人办发[2003]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确定,今年在全市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以下简称公务员)中开展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培训,并作为今年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必修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主要为电子政务的基础知识;推进电子政务的有关重大认识问题;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框架;电子政务工程的组织领导与管理;电子政务技术基础;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与保密;我市电子政务应用实例。培训教材为市人事局组织编写的《电子政务简明读本》。
培训采取自学与专门培训、集中辅导相结合。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可采用脱产办班、举办讲座、组织交流等形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0课时。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到各区(市)及各部门进行巡回辅导,帮助其建立培训骨干队伍。各部门、各单位的网络管理负责人、网络管理员、电子公文处理人员将作为电子政务培训的重点人员,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独组织专业培训。
二、考试与考核
为检验培训的成果,各区(市),各部门务于9月底之前,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盘,自行组织考试;并将应考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报送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已参加全市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考核统考,并取得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颁发的干部中级培训合格证书和今年拟参加干部中级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考核的,不再参加自行组织的考试。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于10月份从各区(市),各部门45岁以下处级人员中,随机点名抽调部分人员单独组织考试。抽考的数额,原则上占区(市),各部门公务员总数的10%。抽考工作结束后,其成绩与单位自考成绩一并公布。
公务员考试成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良好以上等次。政府各部门培训考试情况纳入政府管理五项工程的行政效能评估,且作为公务员争先创优评选活动依据之一。
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将电子政务或电子商务作为继续教育选修科目。其选修点由市人事局另行确定。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试合格者,可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10学分。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同组织,日常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各区、市人事局负责本区、市公务员的培训实施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公务员的培训实施工作。市人事局将统一组织市政府各部门重点人员的培训,其他人员培训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并在实施前将培训计划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
(二)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加速青岛经济社会信息化的高度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培训工作,并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定期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培训工作的情况将适时予以通报。
二○○三年四月八日